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三校生2023年招生简章 2023年招生专业名称: 特殊教育 康复治疗技术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网络舆情监测 大数据与会计 电子商务 移动应用开发 艺术设计 民族传统技艺 美容美体艺术 书画艺术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450元/年 学校简介: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 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专科层次特殊教育职业院校。以三年全日制中专、高职专科层次和五年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为主,兼顾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订单培养和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残疾人和公共服务事业专门人才为主的省属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1990年,是我国残联系统成立最早的一所国有公办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曾亲自推动学校创建,并在建校十周年时题词“办特色学校 育华夏英才”;2003年9月,与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联办聋人高职(大专)班,首开云南省高等特殊教育先河;2004年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建成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云南基地,联办肢残人、听障人和视障人高职教育;2014年,挂牌成立了“云南开放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填补了我省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2017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正式组建;2018年, 根据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与部署,主管部门由原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为云南省教育厅。 学院秉承"残璋为玉、诵弦成华”的校训和“残健结合、共同发展、融合教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院企合作”的办学思想,突出“服务残疾学生,服务残疾人及公共事业,服务云南,服务西部”四个服务,系统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政行企校”协同育人机制,不断为残疾人和公共服务事业人才提供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身体康复等全方位服务。 学院现有呈贡吴家营和西山棕树营两个校区,净用地面积151.05亩,媒体教室53间,图书馆藏书13万册,校内实训室15个,校外实习基地41个,合作企业108个。教职工177人,其中专任教师94人,高级职称38人,硕士以上学位61人。2名省级教学名师,3名校级教学名师。 学院设有思想政治教学部、公共基础教学部以及特殊教育与公共服务系、经济信息系和艺术系五个系部,大专在招专业11个:特殊教育、康复治疗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移动应用开发、网络舆情监测、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民族传统技艺、书画艺术。中专部招生专业6个:西餐烹饪、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 目前高职在校生2000余人,残疾学生占比12.7%,中职在校生400余人,残疾学生占比97%。2023年大专招生计划1260人。 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学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十四五”期间聚焦“双高建设”准备,提质培优,创新办学,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增强办学实力,融合创新,彰显特色,行稳致远持续保障残疾人教育平权,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服务公共服务事业的水平,不断推进职业教育的适应性,积极承担起发展残疾人事业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责任。 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残健结合、共同发展、融合教育、服务社会。 办学思路:针对社会需求和残疾人生理、心理特征,贯彻高职教育方针,遵循残疾人教育规律;根据特殊教育的实际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残健结合,借助政策力量,整合系统内部优质资源,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融合教育。 办学宗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思想,为残疾人和公共服务事业人才提供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身体康复等全方位服务,提升残疾人和健全人就业能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成为具有一技之长、自食其力的社会人,构建残疾人事业、公共服务事业综合人才培养体系。具体突出“四个服务”,即服务残疾学生,服务残疾人及公共事业,服务云南,服务西部。 办学目标:运用“残健结合、共同发展、融合教育、服务社会”的理念,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培养和建设为残疾人群体、社会其他老弱群体服务的专业队伍,提升我省残疾人工作者、公共服务体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水平,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建成国内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和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公共服务事业专业人员培养基地。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残疾人就读、就业需求和残疾人事业、公共服务事业的人才需求设置专业,加强创业教育,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途径,着力培养能够适应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自食其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专业设置: 重点面向特殊教育、艺术设计、公共服务、经济、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残疾人就读、就业需求和残疾人事业、公共服务事业的人才需求设置专业,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根据社会需要和学院自身条件,可适时依法依规优化调整专业结构。 助学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①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 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四种奖学金不可兼得。 ③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就读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⑤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学费进行资助。 ⑧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⑨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⑩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可报考职业资格证书: 1、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手语证书、育婴师证 2、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资格证、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保健调理师 3、会计专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经济师(初级)、初级审计师 4、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师、营销员、电子商务员、中国电子商务师、CEAC电子商务师资格证、CEAC电子商务营销师、阿里巴巴跨境电子商务师(三级) 5、移动应用开发专业:web前端开发(三级) 6、民族传统技艺专业:茶艺师职业资格 7、美容美体艺术专业:美容师证、茶艺师证、纹饰纹绣师 8、其他:普通话等级证书、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A/B级 来源: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各学校招生专业可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