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校生加分政策 照顾加分 1、考生报考对口专业获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等级证书者: (1)初级专业等级证书加10分; (2)中级专业等级证书加15分; (3)高级专业等级证书加20分。 2、其他照顾对象及政策参照《云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3、考生照顾加分于报名结束后由考生本人进行申报,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照顾加分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种,分值不累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应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严格执行照顾加分政策,严禁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