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2022级新生、尊敬的新生家长: 大家好! 欢迎2022级新同学加入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大家庭,学校全体师生向你表示热烈欢迎!为顺利报到,请2022级新生和家长阅读以下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 2022级新生采用现场报到方式,报到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8月27日 二、报到手续 为帮助同学们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种报到手续,请提前准备好现场报到时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校报到。新生自行准备证件照5张(蓝底,一寸)、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以便登记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三、报到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文林路,昆明城市学院(杨林校区),学校于8月26—27日在东部、西部、北部、西北部、南部客运站和昆明火车站、长水国际机场等九个站点设有“新生接待点”,夜间到达者,注意安全,可与接待站点的接待人员电话联系 乘车路线 昆明北部客运站乘坐“昆明北部客运站-杨林职教园区〞 公交专线,在昆明城市学院(杨林校区)站下车即可。 自驾车路线 导航搜索 “昆明城市学院(杨林校区北门)”。 四、兵役登记 侬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所有适龄青年都要参加兵役登记。 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应征入伍的新生,在报到时间内与学校联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联系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保留入学资格。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开放的、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货款的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15日,办理相关事宜请尽早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大学生)资助中心,以免误失贷款名额。 六、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员必须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校报到。省外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内新生党员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地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抬头填写 “中共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并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档案到学校,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转交到对应支部。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在原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转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待分班后,由学院团总支分配至各班级,转接情况报校团委备案:纸质团籍材料报到时带至学校交于辅导员。 七、新生学籍档案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请及时到高中所在学校提取本人纸质档案。自带档案的新生分班以后将档案交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交二级学院;若邮寄档案的新生,请以快递方式将档案寄至学校招生处(0871-67985521/67985749),由招生处移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本人不得将档案拆封。 八、学杂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新生缴费可现金缴费,可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也可提前转账,学校对公账号: 名称: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嵩明县支行 账号:2421 9701 0400 15216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 转账备注: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专业 缴费明细及线上缴费操作请参照录取通知书中的《2022级新生报到入学指南》。 温馨提示:为了家长及学生的资金安全,建议不携带现金。切记不要把学杂费交给任何个人或者转账到其他非学校官方账户,以免上当收受骗。 八、疫情防控 (一)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前7天须履行居家健康监测,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诊。 (二)做好入校前连续7日健康监测打卡,每日在全国防疫信息健康码中如实进行每日健康打卡。操作步骤: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认证登录—点击“您已领取,立即查看”—跳转页面最下方点击“每日健康打卡”。 (三)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报备(昆应疫指通〔2022〕39号)。 (四)自8月1日以来有西藏、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进行3天集中隔离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7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昆应疫指通〔2022〕39号)。 (五)自8月1日以来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落地检”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3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昆应疫指通〔2022〕39号)。 (六)以下人员暂缓返校 1、有境外或中高风险风旅居史的人员,暂缓返校;入校前7日内有涉疫风险旅居史的,在执行完成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前暂不返校,出现以上情况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 2、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申请返校; 3、返校前7天内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或传染性疾病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待治疗无症状后,再按要求申请返校; 4、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有通报的“同时空交集”暴露史重点人群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结束相应健康管理之前暂缓返校。 (七)入校前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校)人员,入昆(校)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校)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八)入校时需查验身份、云南健康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48小时以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 (十)适时关注所在地和途径地疫情变化及防控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以上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学校联系电话 0871—67985521 0871—67985749 来源: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